1.键盘乐器演奏:a.音阶及琶音任选一套;b.练习曲一首;c.自选乐曲一首或奏鸣曲快板乐章;
2.西洋管弦乐器演奏:a.音阶及琶音任选一套;b.练习曲一首;c.自选乐曲一首或协奏曲、奏鸣曲一个乐章;
3.中国乐器演奏:a.练习曲一首;b.自选乐曲一首;
(二)综合素质
1.自选一首歌曲演唱(各专业必考);
2.综合面试;
3.模唱旋律,模打节奏,听音跟唱(一个八度以内);
4.视唱(仅钢琴专业考生需参加该项考试,考察范围:高音谱表、低音谱表2/4、4/4、3/4、3/8拍常用节奏)。
(三)文化课考试
以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学大纲为要求,以现行九年义务教育课本为依据,着重了解考生文化课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。小四、小五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。
各年级各科考试教材说明见下表
报考年级
科目
课本
出 版 社
内 容
四年级
语文
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
人民教育出版社
1至6册
数学
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
人民教育出版社
1至6册
五年级
语文
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
人民教育出版社
1至8册
数学
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
人民教育出版社
1至8册
二、注意事项
1.除钢琴外,其它乐器考生自备;
2.凡正式录取的考生按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格检查;
3.如发现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,一经核实,将取消录取资格。
三、其他说明
1.附小毕业生报考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,专业成绩增加1分,同等条件下优
先录取;
2.附小中西管乐专业毕业生在附小学习两年以上者,报考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
校可适当放宽专业门类的限制;
3.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单位,无学籍,学生毕业时,经统一考试择优升入武汉音乐学附
属中等音乐学校。未被本院附中录取者,自行联系转入普通中学;
4.新生录取后试读期为三个月;新生一律不住校(学校提供中餐及午休床位);
5.本《简章》未尽事宜或其它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,学校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校园网上即
时发布信息,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。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;
6.本《简章》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校址: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武汉音乐学院院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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